路文彬:寫作的力量
語言是面向他人而存在的,是為了交流。如果沒有聽者在場,言說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沒有意義的。即便有時我們可能會自言自語,但那也并非是真的言說。是文字使得言說意義上的自言自語成為了可能,文字之于語言的記錄或者說存儲功能實現了假想聽者的存在,這里的假想聽者亦即讀者,而言說者則因此變成了作者。可以說,真正意義上的寫作正是伴隨著文字的出現而出現的,盡管人類當初絕不是為了寫作才發明了文字。
文字取消了語言對于聲音和現場的依賴,同時讓被動的聽轉向主動的看,語言就此賦予了主體以理性和懷疑的能力。這樣的能力堪比神的創造力,故而難免不動搖人類對神的既有信仰。倉頡造字所引發的“天雨粟,鬼夜哭”這一后果,曉示的恰是文字必將產生的奇跡性改變。只是,文字本身最初蘊含的此種力量全然體現為一種權力,且僅能掌控在特定階層的手里。
好在古代中國紙墨筆硯以及印刷術的發明和普及,從根本上瓦解了寫作固有的權力屬性,進而將其“普及”成民間個人可以擁有的表達權利。如此說來,紙墨筆硯和印刷術的發明同如今的電子互聯網一樣,不單單是某種技術事件,其實更是一種文化事件,反映出的是文字寫作的民主化進程。在我們的封建王朝歷史中,雖然有各種各樣的阻礙因素,但無法阻止這一民主化進程的不斷向前發展。我以為,此種情狀本身所喻示的亦同樣是寫作不可遏抑的力量。
新中國成立之后,個體的寫作權力得到了更大程度的釋放。一是“人人寫史”。歷史書寫的權力與個人寫作的權利就這樣通過具體實踐被結合了起來。借助這次寫作熱潮,人民群眾進一步認識到自己當家作主的地位。耐人尋味的是,這次歷史寫作完成的不僅是民眾主人身份合法性的肯認,還提升了城市和鄉村的生產力。事實表明,寫作的力量既是精神性的,也是物質性的。或者說,寫作不只作用于上層建筑,還能影響到經濟基礎。二是“人人寫詩”。這進一步把寫作世俗化為民間的話語權利——雖然由于發表的陣地有限,能夠發表的人不是那么多。
互聯網技術的橫空出世實現了之前的未盡理想,使得寫作和發表的權力被分配給所有人。互聯網技術打破了出版印刷的壟斷。當每一位寫作者都可以讓自己的作品被他人隨時隨地看見時,也就意味著他們成為了作家。寫作的權利屬性最大限度地彰顯出來。特別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那些未曾有過作家夢想的人竟也意外地開始了寫作,就像當年的我們寫信寫日記一樣。
我們寫信寫日記不是為了要當作家,僅是為了交流,同他人交流,同自己交流。經由這樣的交流,我們與他人、與自己建立起親密的聯系。不要小覷這種親密的聯系,它是個人心靈健康的保證,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擔當著情緒療愈的作用。寫作只有在這一情境里才是存在性的,而非占有性的。此時,寫作是傾訴,是同孤獨相擁,是對傾聽者的創造。撫慰和療愈恰恰是在傾訴和傾聽的過程中得以奏效。至此,寫作的力量不再表現為索取和征服,它變成了愛——對自己的愛,對他人的愛。在對傾聽加以回應時,作者從自我的欲望束縛里脫身而出。于是乎,作者和讀者之間借此自然締結成了一種責任同盟。
為愛進行的寫作,再也不是損耗,而是一種滋養,為寫作者提供矯正錯失、彌補缺憾的機會。在矯正和彌補之后,寫作者修復了自己,看清了自己,或者說重新發現了自己。換言之,寫作幫助寫作者獲得了重生。我們的許多困惑來自周遭的現實,也來自個人的念頭,剪不斷,理還亂,越想往往陷入越深的愁苦。不過只要我們付諸寫作的行動,這些困惑往往就會迎刃而解。這便是寫作的動力學,一切想不明白的問題都可以寫明白。毫無疑問,寫比思具有更為強勁的理性推進力量。
近些年,北京的一家社工服務中心,集結了一群來京務工的女性。她們以互助的方式進行學習和交流,對自身進行繼續教育,以不斷激活自己的精神世界。學習和交流的形式多種多樣,但收效格外突出的仍是寫作帶給她們的幫助。在這里,她們被鼓勵用文字記錄下自己身為女性的成長歷史。因而第一次,她們開始用女性視角審視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她們寫出不幸的原生家庭,寫出破碎的婚姻,寫出職場的辛酸。憑借這樣的寫作,她們接納了自己,愛上了自己,最終有了同命運和解的勇氣。不可否認,寫作于她們是光,照亮了她們,溫暖了她們。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一位詩人朋友,他常年在威海群藝館為老年人講授詩歌鑒賞和寫作課程。每到課程結束時,學員們都會交上一份詩歌作業。出于好奇,我閱讀了其中部分作業。倘若用好壞來評價它們,那完全是一種冒犯。在這些詩行里,我看到了失落的理想,看到了刻骨的愛情,看到了喜悅,看到了哀傷。最打動我的是,他們忽略了一生中的種種遺憾,選擇了贊美和感激。我恍然大悟,已然白發蒼蒼、甚而行動有些不便的他們何以要來到詩歌的課堂。原來,他們是來這里尋找自己的,尋找那個快要被遺忘的自己。他們無意成為詩人,縱使他們擁有詩人的才華。在他們的眼里,詩歌是美好的表征,有助于喚醒美好的記憶。故此在詩歌里,他們只能寫下贊美和感激。
不論是女工們的紀實性寫作,還是老人們的詩歌寫作,他們直面的皆是真誠的個人生命體驗。這種純粹的寫作讓我從中領會到的是愛的強大力量,其中包含權力和權利的雙重屬性,而這恰好也是正義本身不可或缺的兩種力量。的確,正義總是仰仗強力對權利施以保護的。那么,從這一意義上來說,寫作不也是一種正義嗎?
(作者系北京語言大學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