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理論研究應當重視“修改”問題
好作品大多是改出來的,稍有文學常識的人對此很容易達成共識。古今中外很多大作家,都曾談及自己在修改打磨作品上所付出的心血、歷經的艱辛和取得的收獲,那些存世手稿中密密麻麻的修改痕跡印證著他們所言非虛。甚至有人直言,具備“改稿子”的能力是一名作家成熟的標志,是其賴以保持作品質量的重要因素。此外,許多名著在流傳的過程中生成了形形色色的版本,圍繞不同版本的先后、異同、優劣、關聯等問題則形成了“版本學”“校讎學”等傳統學問。隨著電子媒介、網絡媒介的相繼出現和普及,經典文本的跨媒介改編和重構又成為融入大眾生活方方面面的文化現象。由此可見,修改不僅限于作家的個體行為,也并不終結于作品成書的時刻。修改牽連著作者、編輯、讀者、批評家、出版商等各種類型的文學參與者,在創作、生產、傳播、接受、流變的各個階段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修改”問題為何不大受到理論界關注
然而,與上述重要性形成鮮明反差的是,文學理論對修改現象及其活動機制的關注和分析存在明顯不足。以靈感、天才、情感、欲望、意志等為關注點的創作論,習慣于將文學創作設想成沿著“動機—構思—書寫”的軌跡線性運行、一蹴而就,將作品的發生視作某種頓悟式涌現和直達至境的過程,從而對修改這種既曲折又務實的環節興致索然。俄國形式主義、新批評、結構主義等文論流派,采取共時分析和內部研究的方法,力主心無旁騖地觀照靜態完成、封閉自足的語言符號系統,主張擱置作品之外的主體活動和社會環境,自然也無暇顧及修改活動的特殊規律及其對文本意義的動態影響。接受美學、讀者反應批評和后結構主義等學說,推崇讀者的誤讀、增補或再創造在文本意義生成過程中的決定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從文學接受的角度介入了修改問題,但其談及的多是觀念層面上進行的、以理解和闡釋為形式的抽象修改,對作者基于讀者真實反饋而進行的客觀修訂活動缺乏有效考察。以社會語境為導向的文論范式,對校對、修訂、再版、改編等現象及其隱含的體制和技術因素有所關注和闡發,但主要關注的仍是完成作品在生產和傳播過程中經歷的變動,并傾向于將其簡化為市場需求或意識形態的被動反映,忽略了修改的能動性以及主體間更為隱秘的交互關系。
概言之,盡管有些文學理論觸及了修改活動,但尚未將其作為文學焦點問題進行深入思考。誠然,這種情況可以說是“情有可原”的:一來是修改活動帶有一定的私密性,特別是在缺少可靠且充足的手稿資料的情況下,很難將有意識、成規模的修改從整體創作鏈條中提煉出來。因此,理論研究往往只能依靠廣泛流傳和接受的成品來展開。二來是修改活動又難以避免地帶有偶發性,修改是否發生、以何種形式發生、會產生何種效果,這些無疑會受到文學活動主體的心理狀況、創作習慣、個人遭際等偶然因素的影響。有鑒于此,修改顯得與理論對確定性和規律性的追求相互抵牾,從而被認為不適合加以理論化思考。
然而,與研究對象的客觀限制相比,更大的問題來自過度強調“反常識”的理論研究慣性。文學理論自成為“專業學術部門”起,便以發掘文學作品和活動表象背后的深層機理為己任,力求用思辨武器來打破對文學自然而然的親切感和常規見解,輔之以從哲學、社會學、心理學乃至自然科學領域征用來的專業概念和研究方法,將文學解釋得頗為玄奧、使人陌生。誠然,這種追新求異和曲徑通幽的學術慣性極大地推動了文學研究的思維革新,但若過于依賴它而形成固化的知識生產范式,當手段成為目的本身,則會使文論研究養成某種刻意“與世隔絕”的氣質,呈現出與人們日常參與的文學實踐和普遍擁有的文學體驗明顯的疏離感。正因如此,在很多人看來,修改就如同文學理論視域中的“房間中的大象”,因其太過常見而顯得不成問題,因其分布太廣而難以凝聚成有關文學的普遍性認知,因其過于“世俗”而無法成為孕育出精致理論的容器。
近些年來,國內學界熱議的“沒有文學的文學理論”“強制闡釋”“理論之后”等話題,都涉及對上述慣性的質疑與反思,其中許多學者明確提出讓文學理論回歸文學的主張。在當前的學術語境下,這一主張是必要的,也是緊迫需要落實的。值得強調的是,不應將“回歸文學”簡單地理解為回歸作品,而是要回歸生動、具體的文學現場,回歸文學活動者真實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所知所感,梳理分析那些人們“日用而不覺”的文學經驗,這也是理論所謂“反常識”的真正價值所在。在此意義上,修改應當得到文學理論研究的重點關注,因為它為我們走進文學現場提供了重要的切入點,并由此重新激活文學理論研究中諸多似乎已有定論的核心議題。
“修改”問題的文學理論研究價值何在
以修改的相關問題為輻射點,足以形成一個完整且開放的理論網絡。具體而言,修改之于文學理論的研究價值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修改是極具內在差異性的多維活動。修改看似簡單,實則是一種內部千差萬別的“類活動”,可以從不同角度對其進行細分。從修改主體來看,可分為作者修改、編者修改、讀者修改、二創者修改以及多主體的合作修改。從修改時間來看,可分為初稿創作過程中的修改、初稿完成后的修改和作品問世后的修改。從修改目的來看,可分為審美導向型、市場導向型和政治倫理導向型。從修改方式來看,可分為修錯誤、補不足、改不適、添新質、增亮色等。從修改程度來看,可分為微觀修正、中觀調整、宏觀重構、基因改造等。從修改效果來看,可分為增值型、矯正型、妥協型和異化型等。當然,如果綜合多個角度來審視,許多作品都能夠呈現出不止一個的修改類型組合,不同時代、地域、體裁、風格的作品群擁有不同的主導組合模式,借此得以窺見更為真實具象的文學生態、文化慣習、思想氛圍和時代狀況。
其次,修改是貫通文學各要素的系統活動。盡管修改可如此細分,但不同類型絕非彼此隔絕,而是緊密相連。傳統觀點慣于將作者自發自覺的修改與外部因素介入下的修改看得水火不容,認為前者代表崇高追求和純熟技藝,后者則反映出對藝術自由的限制和干擾。這是一種由理論上抽象的范疇對立先行所造成的偏頗。事實上,在大多數時候,作者不僅是作品的書寫者,也充當著作品最早的讀者和評判者。成熟、專業的作家,能夠站在他者的角度去審視自己的作品,能夠有選擇地內化那些他總是與之打交道的外部標準,這種能力往往直接、充分地體現在他自發的修改活動中。同理,作者之外的文學活動者,無論多么想將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作品,也都要經歷嘗試代入作者角色、“復原”創作過程的階段,他們對修改活動的介入會在一定程度上包含著協助或接替作者完善作品的動機。因此,我們說修改貫通文學各要素,不只是強調它可能發生在文學活動的各個環節,更是要指出它是各要素凝聚匯合的契機。參與修改活動的任何主體,都不只站在一個角度、憑著一種身份或立場在行動,視域融合和主體交互是修改活動順利展開的必要條件。
最后,修改是主體意志與文本自律的博弈場域。無論何種類型的修改主體,都要迎接來自文本自足生命的無形壓力,并通過與其反復博弈最終達成個人修改意圖與文本表意系統的協調融合。許多作家曾談到自己無法控制作品的感覺,人物的命運、情節的發展似乎不再為作者的意志左右,作品變成了自行運轉的真實世界。這種失控感反映出優秀作家在創作時的忘我投入,但更多地體現出語言媒介對作家的規約。無論作家對構思有多么強的掌控力,他也只能依靠語言來落實心中的構想,只能用抽象、間接、曲折、含蓄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主觀意圖,不得不與語言的自律性共享對作品的掌控權。因此,語言在作家的所想和所寫之間設置了間距,延宕和扭曲著作家意圖的直接、充分的實現,從而使許多作家生出了對作品的失控感。然而,我們也無需就此認同“作者之死”的論調,因為杰出的作家并不會在語言的限制面前望而卻步,而是機敏且耐心地調節著所想與所寫間的適配度,努力追尋“意在言外”“不落言筌”的藝術境界。修改活動直觀地展現出這種作者與語言進行博弈的痕跡,以及作品如何通過主體意志與語言規則的反復協調而獲得最終的藝術效果。此外,在修改者并非作家本人的情況下,修改活動更能充分顯示出文學自律性與他律性的交織,它集中呈現為作品可改與不可改的問題,而對這一問題的回應是特定語境中的文學認知與文學體制狀況的重要表征。可以說,相比于“自律”與“他律”這樣略顯抽象和絕對的設定,“可改”與“不可改”是更具操作性的理論視角,有助于我們理解和考察文學的復雜肌理。
綜上所述,修改恰似一面多棱鏡,既折射出文學活動的深層身心機制,又映照出文學生態歷時演變的動態軌跡;既暴露出傳統理論范式的闡釋盲區,又可照亮理論研究新的生長點。從校訂符號的細節解碼到跨媒介改編的譜系追蹤,從字句層面的精微博弈到文化場域的規約調適,修改這一被長期忽視的學術富礦正呼喚著理論工具的創新,其中蘊含的主體交互關系和文本再生產邏輯,或將重構我們對“文學性”“經典性”“互文性”等基礎概念的認知圖譜。
(作者系濟南大學文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