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里加急到底有多快
在很多影視劇中,我們時常會看到這樣一個橋段:“八百里快馬加鞭,速速送達!”望著駿馬飛馳、絕塵而去的畫面,不禁讓人好奇——“八百里加急”真的意味著日行八百里嗎?
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的“千里馬”,能夠“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所以我們會自然而然地聯想,如果用“千里馬”跑快遞,“八百里加急”不就是一天的事兒嗎!
其實,這是人們對“千里馬”的誤解。因為古代各朝各代的“里”,并不相等。以周朝為例,當時的一里約合三百米,因此,“千里馬”一天的行程也不過是三百公里,時速只有三十公里而已。更何況“千里馬”屬于文學意象,而非實際驛馬。
那這個“八百里”的速度究竟是如何實現的?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歷史上并無統一的“八百里”標準,也就是各朝代最高速度不同。另外“八百里加急”也并非孤立存在,而是“驛傳”或“郵驛”的郵政體系。據《后漢書》記載,“八百里加急”是漢代一種緊急軍情報告制度。按照這個制度,每三十里設一個驛站,每站都有專門的驛使負責傳遞信息。當有緊急軍情需要上報時,驛使會騎馬飛奔,日行一百五十里。如遇緊急情況,則會啟用日行三百里的“奔命書”(漢代緊急軍情文書)。
漢宣帝時,羌人結盟,前去巡視的大漢使臣義渠安國處理不當,導致羌人不滿,西北局勢不穩。于是啟用“奔命書”。根據《甘肅省志郵電志》記載,漢朝從金城郡到長安大約是一千四百五十里,七天時間跑了一個來回,也就是兩千九百里,平均下來一天四百一十四里(約等于現在170公里)。這在當時已經是相當快的速度。
漢代為高效驛傳奠定了基石,到了國力空前強盛的隋唐,不僅驛站網絡星羅棋布,更是對傳遞速度的要求也進行了制度化、分級化的管理。
據《大唐六典》記載,最盛時全國有近一千七百個驛站,專門從事驛務的人員共二萬多人,其中驛兵一萬七千人。郵驛分為陸驛、水驛、水路兼并三種,各驛站設有驛舍,配有驛馬、驛驢、驛船和驛田。位于長安的“都亭驛”最大,有驛夫二十多人,其他驛站配備驛夫二人至二十人,驛馬八匹至六十匹。
隋唐時期,“八百里加急”是國力強盛的標志,朝廷對陸路驛速有明確的“程限”(限期):傳馬日走四驛,乘驛馬日走六驛,按每三十里一驛算,日走一百二十里至一百八十里。若情況緊急,要求日馳十驛,相當于每天要跑三百里。如送赦書,則要日行約十六驛,行程五百里。
755年,安祿山在范陽起兵。根據《資治通鑒》的記載:“自范陽至長安三千余里,師行六日。”也就是安祿山在范陽起兵的消息,六天后便傳至華清宮,平均日行五百里(約等于現在230公里)。
北宋神宗時,驛傳的制度管理更趨向于高效化,建立了“金字牌急腳遞”制度,驛站常備快馬,要求“過如飛電,望之者避路”。“金字牌急腳遞”用紅漆黃金字的木牌,上有“御前文字,不得入鋪”的字樣,遞卒不舍晝夜風雨兼程,快馬系有鈴鐺,沿途遞鋪交接公文須在道路上進行,聽到鈴聲立刻派騎兵于路口等候,拿到公文后快馬加鞭飛馳下一站。
這種速度雖然更快,但畢竟是以驛卒的血汗與馬匹的生命為代價拼出來的,因此當時朝廷要求“非緊急邊事,毋得擅發急遞”。但元豐年間,西夏劍指陜西綏德,又動用八十萬人圍攻甘肅蘭州。于是神宗用“金字牌急腳遞”指揮陜西鄜延路作戰。一時間,驛夫不分晝夜鳴鈴走遞,前鋪聞鈴,預備人出鋪就道交受,過如飛電,日行五百里(約等于現在270公里)。
不難看出,宋代“金字牌急腳遞”將速度推向更高峰,但過度依賴人畜之力的局限也逐漸顯現。因此進入明代,雖速度未顯著提升,卻在管理體系上更加嚴密,公文需附“火票”注明時限。
據史料記載,朱元璋登基未滿一個月,就下令設置“各處水馬站及遞運所、急遞鋪”,并要求“每十里設一鋪,鋪丁十人”。全國設急遞鋪約兩萬處,形成以南京、北京為中心的輻射網絡。明成祖遷都之后,更是開通了連接十三個布政司的七大驛路干線。
清朝在沿用明代急遞鋪的基礎上,增設“驛站”“塘站”(邊疆軍事通訊),中央設兵部車駕司與理藩院分管內地與邊疆驛務,形成以北京為中心,驛路分為官馬北路、官馬南路和官馬西路三大系統的交通網絡,便于朝廷傳遞文書和運輸物資,為“八百里加急”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康熙年間,吳三桂叛亂時,昆明至北京近三千公里的軍報,清朝驛卒僅用九天送達,日均超三百公里,甚至快于現代普通快遞。
通過對比不難發現,所謂“八百里加急”并非單指一日必行八百里,而是代表古代驛傳體系在最高優先級、最緊急狀態下所能達到的極限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