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內燈牌亂舞,尷尬了誰
燈牌、尖叫、錄像,這樣的追星場面不是在萬人演唱會,而是發生在最近的一場話劇演出現場。在保持安靜、手機調成靜音已是約定俗成的劇場,此情此景對于大多數話劇觀眾而言簡直“不可思議”。演出結束后,社交平臺上批評之聲四起:“非粉(絲)觀眾,成了真正的冤種。”
實力戲骨有了熱播綜藝的加持,在短時間內圈粉大量年輕人,也帶動其主演的話劇熱賣,兩場夜場與一場日場演出幾乎開票即售罄,“粉絲經濟”的威力可見一斑。流量這把“雙刃劍”,一面為演出行業帶來票房和關注度,另一面則對創作者、演出方、劇院管理等環節提出了新的挑戰。事實上,呼吁粉絲觀眾遵守觀劇禮儀,并非將粉絲拒絕于劇場門外。相對小眾的話劇誠然歡迎更多新面孔,但合乎場合的行為舉止仍是需要不斷重申的準則,安靜地觀看偶像表演,何嘗不是一種尊重與愛護?
舞臺是演技的試金石,越來越多演員的加入對觀眾來說無疑是福音,而新觀眾的增加也直接帶動了演出行業的繁榮發展。此時,臺上臺下的正向互動顯得尤為重要。演員、劇場乃至整個行業,都肩負著引導責任——將“流量觀眾”轉化為欣賞作品藝術價值的觀眾。可喜的是,越來越多年輕人開始切換追星/觀劇的不同“模式”,一些粉絲團體組織者也開始在演出前發布觀演須知,科普劇場禮儀。
追星無原罪,熱愛亦動人,前提是一切需有邊界。劇場失序,照見的是更深層的美育缺失與公共文明素養的短板。劇場,非粉絲應援場,而是思想交匯、情感共鳴、人性深掘的神圣殿堂。“觀眾是戲劇的半個創作者。”若“半個創作者”已然失格,又如何構建一臺完整的好戲?
好戲需好觀眾。唯當追星的狂熱讓位于對藝術的虔敬,當“流量”真正沉淀為滋養戲劇的“留量”,劇場方能回歸其作為精神高地的本真。